(一)坚持依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儿童,可推迟到7周岁。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当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区教委备案,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申请,缓学学生暂缓注册学籍。(地点:区教委108办公室,联系人:张艳艳),各学区和对应学校落实情况追踪。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就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个人简历,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
(三)坚持规范公平。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变相提前招生、收取“择校费”“意向金”或将招生与赞助挂钩,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含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或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按招生划片在对口学校入学。其中,非城区学校以学龄儿童户籍或居住地为主要依据,按照招生划片在对口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单校、多校划片相结合方式入学。非昌元昌州城区,凡有单办小学的镇街或村社实行单校划片,亦可根据监护人及子女本人意愿自主申请、选择区域内其它学校就读。凡有单办初中的镇街实行单校划片,无单办初中的镇街可根据监护人及子女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学校就近入学。
3.统筹安排多子女及转学学生入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为多孩子女家庭创造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环境,凡满足入学条件、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父母可自主申请将两个或多个子女转入同一所学校就读,但原则上只能将子女从学位较紧缺的学校转至学位较宽松的学校就读。符合本方案相关条件、有转学需求的学生,须于2026年7月20日至8月20日期间,通过“荣昌教育”公众号,进入“政民互动”“入学报名”进行网上登记,并根据统一安排持有关佐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及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统筹安排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昌元昌州城区随迁子女入学需符合务工或经商条件:市外户籍的持有《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在昌元昌州城区的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父母在昌元昌州城区务工或经商满一年(务工的要有劳动合同、经商的要有营业执照);父母至少一方按规定参加了养老保险;非荣昌小学毕业的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探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减化入学手续,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读尽读。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由区教委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随机安排到:棠香小学、桂花园小学、学院路小学(含碧云校区)、高新区实验小学(含石河校区)、尔雅小学、城西小学(含螺罐校区)、联升中心小学、陈子庄小学、荣昌初级中学、宝城初级中学、峰高初级中学、永荣中学或双河初级中学,及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确保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进入公办学校录取体系。
(三)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依据儿童少年户籍由相应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2.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自主申报,并现场提交相应佐证(含认定材料、工作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由区教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现场核验、安排入学。招生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可视区域学校学位情况,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组办公室结合实际就近就便安排,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辖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工作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的学生,切实稳步有序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就学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子女信息维护。2026年4月28日至5月10日(其中城区学校4月28日至5月6日包括五一放假期间都可以进行维护、非城区学校5月7日至10日),所有申请2026年秋季“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的学生家长,按时间段分批次登录“渝快办”网站(网址:https://zwykb.cq.gov.cn)或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网址:https://jcjy.cqedu.cn/zsxtwt/,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手机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网上报名。2026年5月25日至6月1日(其中城区学校5月28日至6月1日可以进行报名、其它非城区学校5月25日至27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时间段分批次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且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摇号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统一组织随机派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时间为6月23日,公办学校原则上于7月1日前(含7月1日)完成摇号,摇中学生须在摇号当天24: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区教委对所有未摇中学生、放弃摇中名额学生进行统筹安置,防止学生失学辍学。
(三)网上审核录取。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各中小学校要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应在7月1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四)确认入学结果。各中小学校根据招生(控辍保学)划片工作安排,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全区适龄儿童和家长应在7月6日前完成入学确认。各中小学校应通过“渝快办”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线上查看、下载或打印入学通知书,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学位资源统筹供给调配机制,科学预测入学需求,优化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快已规划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进程。各学区、直属中小学要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行政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尤其是昌元、昌州城区要针对学龄人口峰值期统筹谋划,适时发布学位紧张学校预警,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全区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统一划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开展招生工作。所划定的招生服务片区范围既是招生区域、也是控辍保学区域,各中小学校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及控辍保学工作。涉及多校划片的学校,由划入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及控辍保学工作。各学区或中小学校可结合学位供给实际情况,健全招生预警机制,及时统筹调控,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详见附件《荣昌区城区中小学校2026年招生(控辍保学)区域路线》和《荣昌区非城区中小学校2026年招生(控辍保学)区域路线》。
(三)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科学核定学区划片、对口直升、电脑摇号等各类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合理调整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小学一年级采用阳光分班。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详见附件《荣昌区2026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和《荣昌区2026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四)数字赋能阳光招生。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部署。所有新生报名入学须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对学生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学校招录、确认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全流程实行数字闭环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或变相通过线下方式招收学生。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中小学校要主动服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针对个别确实无法通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城区学校可告知家长于2026年6月20日至29日期间,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委中小学招生报名咨询服务岗(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宝城路1段188号)进行集中处理。其它非城区学校可告知家长于2026年6月2日至11日期间,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教务处进行线下报名登记(实时录入)及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

(五)健全信息公开制度。2026年5月20日前,各中小学校要主动通过学校公众号、家长群、宣传单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包括时间安排、报名流程、政策解读和常见问题解答。要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讲,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正向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详见附件《荣昌区2026年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六)做好阳光均衡编班。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编班工作,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推进双随机(随机分配学生、随机分配班级)阳光分班机制,加强师资均衡配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拔尖创新人才班、科创班、强基班等。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要向家长“三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七)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千名教师访万家”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加强系统谋划工作安排,稳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管理平台应用,切实履行对招生入学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职责。完善招生流程、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和投诉举报机制。要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引导学校书记、校长转变办学理念,杜绝以挖抢优质生源、跨区域掐尖招生等方式追求办学质量的错误做法。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加强教育、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风险排查。各中小学校全面梳理招生工作各项环节,紧盯报名、审核、录取、学籍注册、均衡编班等关键节点,主动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与响应机制,对网络、社会反映的招生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要第一时间研判处置,有效防范化解因招生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和负面舆情,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执纪问责。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公布报名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各学区要加强辖区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各督导责任区要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日常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持续深化违规招生治理。因违规招生被区教委通报的民办学校,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拒不执行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不得招生。
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023-46785203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453320254@qq.com
监督举报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宝城路1段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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