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区三对口类”:户口簿(户籍在开州城区)、房屋产权证明(与监护人姓名和户籍地址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实际居住地验审材料。
(2)“城区购房入住类”: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与监护人姓名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实际居住地验审材料。
(3)“城区特殊情况类”
①城区经商办企业类:户口簿、营业执照或个体经营户执照(截止招生上年12月31日满1年及以上且在实际经营)、完税或免税凭证、租房合同(招生上年6月及以前)、实际居住地验审材料。
②城区务工类(有合法的工作证明或劳务合同且由单位缴纳“五险”):户口簿、劳务合同(截止招生上年12月31日满1年及以上)、单位缴纳“五险”有效证明(截止招生上年12月31日满1年及以上)、租房合同(招生上年6月及以前)、实际居住地验审材料。
③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户籍统一,户籍在城区且户籍从未迁移类:户口簿、租房合同、实际居住地验审。
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其父母配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类:户口簿、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招生上年6月及以前)、实际居住地验审材料。

上述类别现场资料验审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部分类别还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证明、子女抚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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