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委会在赛事起点、赛道沿途及终点设立医疗站,并部署救护车,赛道沿途配备流动 AED 医疗救援队,并安排一定数量的急救跑者协助救护;沿途每100米安排一名医疗服务志愿者,维护比赛秩序并协助救护。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在活动中,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的医护人员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选手本人承担,概不追究参与施救的医护人员的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2.在比赛中,医务代表或大会相关工作人员观察到某运动员已不适宜继续比赛时,将命令其退出比赛,接受医疗救助,运动员必须立即执行。如参赛选手不听从医护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选手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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