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需向公积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一、缴存登记材料
1. 单位设立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等)
2. 开户登记表

3. 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办结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三、单位经办人要求
单位公积金经办人由单位授权指定,经公积金中心登记并核准身份证件,审核通过后,可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柜台、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缴存业务。单位经办人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四、网厅签约
单位缴存登记办妥后,即可申请办理网厅签约登记手续,签约后可在网上办理缴存业务。
五、注意事项
1. 每个单位宜只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2. 单位和职工办理缴存业务,应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和信息
3. 以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等手段违规办理缴存业务的,公积金中心暂停办理其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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