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顶替对象
本顶替办法适用于已经按"旧计划"报考的老考生,即之前已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部分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
二、顶替规则
老考生可按以下两份文件将已取得旧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对照至新计划课程:
1.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版)》中的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办法
2.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调整及学分变动情况表》
三、顶替后操作
考生将旧计划课程合格成绩对照至新计划课程后,应根据本人毕业需要选择报考相应课程。具体报考课程的选择需结合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和本人已取得学分情况综合确定。

四、注意事项
1. 顶替关系以官方发布的顶替办法和课程调整表为准,请勿自行推算。
2. 如有疑问可咨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0731-88090243、0731-8809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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