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死亡后,如果家属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多领了养老保险待遇,丧葬补助金会如何处理?一起来了解。
一、多领养老金的处理原则
对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而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多支付的养老金将予以抵扣或追回。
二、抵扣顺序
多支付的养老金按以下顺序进行抵扣:

第一步:从被注销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
第二步:从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
第三步:从丧葬补助金中抵扣。
三、不足抵扣的处理
如果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不足以抵扣多领的养老金的,剩余部分按规定予以追回。
四、温馨提示
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避免因迟延办理导致多领养老金而产生抵扣或追回的问题。
》》》山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通知
》》》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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