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点安排
1. 中考以每区为一个考区,考区设考区委员会。
2. 考区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立若干考点,考点设在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并经市招考管理机构验收合格的学校。
3. 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
4. 考点实行封闭管理。
二、考场设置
1. 每个考场的考生为30人,不足30人的作为尾数考场安排。
2. 各考场内配备2名监考员。
三、考场规则
1. 考生入场实施安检,除必备考试文具(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圆规、直尺、三角板、量角器、透明垫板)及无商标纸的饮用水外,不得将手表、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书籍、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场。
2. 选择题答案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非选择题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在限定答题区域内答题。

3. 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液或透明胶带纸。
4. 外语科考试:考生需在14:45前进入考场,14:45-15:00进入的迟到考生安排到备用考场,15:00后不允许参加外语科考试。
四、违规处理
对中考考生的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设备进入考场的,取消当次考试各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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