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如需变更相关信息,应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明确了变更登记的具体要求。
一、变更登记的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 变更车身颜色的;
2. 更换同产品型号电动机的;
3. 更换同产品型号车架的。
二、变更备案的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1. 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2. 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3. 所有人住所地、联系方式变更的。
三、变更共同所有人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交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夫妻共同所有的可提供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
四、办理地点
各区非机动车登记站。变更联系方式的还可登录北京交警APP办理。
登记站地图:https://map.beijing.gov.cn/jgjmap/category?categoryId=fjdcdjz
五、提交材料
变更登记:登记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行驶证;更换电动机/车架的还需来历凭证或产品合格证明。
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行驶证;姓名、证件号码变更的还需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六、办理流程
查验非机动车→登记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制作、发放行驶证。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八、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不予办理情形
1. 改变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或电动机、电池类型的;
2. 改变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外形和有关技术参数的;
3. 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届满或登记满十年未申请延用登记的;
官网:https://jtgl.beijing.gov.cn/jgj/93950/jwgk/fjdcgl/74400108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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