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实施办法》,为青年人才提供住房支持,包括租住过渡性住房和申领安居补贴,两者不得重复享受。青年人才应当自认定之日起1年内申请住房支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深圳青年人才过渡住房和租金标准如下:
过渡性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60%左右确定
注意:过渡性住房为政府产权的,修缮费用由财政资金保障,运营费用通过项目租金收益抵扣或者财政补贴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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