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26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即将开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6〕1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信息采集,以实施计划管理和划片方案为基础,以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为要求,切实维护全市中小学生入学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老百姓在家门口“学好上、上好学”,规范全市公办小学、初中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
二、招生工作规则
(一)落实免试入学原则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简历资料、体验活动等方式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各区(市、县)要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制定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但不得含有自由择校的内容,原则上长幼随学不适用于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的学校。
(二)实行网络化管理
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继续全部纳入网上管理,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招生及“阳光分班”。所有招收学生必须在平台登记报名,通过网上招生流程完成录取。
(三)严格实施计划管理
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下达,报市教育局备案,并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于5月29日对外公布,市直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外公布;各公办学校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特殊情况需增加招生计划的,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按学校申请—辖区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备案流程执行。市直属公办学校计划有调整的,由市教育局按流程审批。
(四)严格划片管理
各公办学校招生划片方案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下达,报市教育局备案,并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于5月29日对社会公布。

(五)统一招生时段
公民办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提前招生。
(六)系统匹配户籍生审核点
6月18日-7月17日,各区(市、县)教育局将划片方案中
审核点与路段的对照表导入平台,平台根据设置的划片路段信息自动将户籍生划片到对应的现场审核点。
(七)完善划片、录取与办理学籍数据比对机制
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完成后,对平台中所有公办学校学生划片数据、录取数据和学籍办理数据进行比对,比对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于违规办理学生学籍的学校将进行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一)招生简介的审核及公布
公办学校招生简介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得夸大误导学生,不得对考试成绩进行宣传。简介的审核按审批地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公办学校招生简介要按规定由各区(市、县)教育局完成审核并提交平台,平台统一于5月29日向社会公布。市直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由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外公布。
(二)公办中小学入学网上登记
6月8日—6月17日网上登记,贵阳市户籍生或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可在网上进行登记。如市直属公办寄宿制学校在选报的区(市、县)具有摇号招生计划,该区域户籍生可选报本区(市、县)内1所具有摇号招生计划的市直属公办寄宿制学校。
(三)网上初审
报名期间,家长请按照平台要求登记信息,平台将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审核学生的户籍或居住证等信息。学生信息要如实填写,如填报虚假信息将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三)电脑随机派位学校的确认及公布
报名数大于核定摇号招生计划数的市直属公办寄宿制学校,其摇号招生计划全部纳入电脑随机派位,6月26日平台将公布电脑随机派位学校名单及基本情况。
(四)电脑随机派位操作
7月21日,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筹组织实施。公证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公布。
(五)电脑随机派位学生的录取
电脑随机派位中签学生须在7月22日-7月23日到学校完成学位确认,录取锁定。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学生视为放弃中签资格。学位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小学、初中录取。
(六)未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及放弃就读资格的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
平台将根据户籍生登记的信息,依据各区(市、县)教育局公布的划片方案,将学生分配到相应现场审核点,平台将于7月25日后开放打印现场审核表,家长按现场审核表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供的资料到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28日—7月30日,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该生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区(市、县)教育局根据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
(七)非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
各区(市、县)教育局在完成户籍生资格审核后,根据本区剩余学位情况,结合已登记的非户籍生积分审核结果,分配非户籍生到对应学校。8月8日—8月10日公办中小学进行非户籍生学位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证明材料由各区(市、县)教育局在本区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
(八)入学办理
学校通过平台导出新生入学审核名册,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县)教育局审定,以此作为办理新生学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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