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就读于厦门市岛外小学或外地小学的思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现就读于厦门市岛内民办小学的思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居住在思明区,且就读于厦门市岛内民办小学的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外籍的小学毕业生。
4.学生父母在思明区购房或工作,居住在思明区,且就读于厦门市岛外小学或外地小学的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外籍的小学毕业生。
【特别说明】①以上第4类香港和澳门学生中父母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户籍的,应回父(母)户籍地所属行政区报名升初中。②以上第4类香港和澳门学生中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父(母)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2年以上(含2年)。
注意事项:
1.回思明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学生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且父母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父母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须超过50%),由思明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片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在思明区内统筹。
2.以上手续,学生本人不必到现场,可由学生家长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按各报名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并领取正式的《初招报名表》。
3.因岛内初中招生不举行升学考试,参加初招派位的学生应参加原就读小学的毕业考试。
4.【特别提醒】5月24日还没接到通知具体报名地点和报名时间的家长,请5月25日与厦门市思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684510。
5.不参加正常划片派位,要报名参加“其他招生”的毕业生,需自行关注这些“其他招生”学校的初中招生简章,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参加“其他招生”学校的报名和面试。这些“其他招生”学校的招生办法将在相关学校的网站上公布。
网上信息登记技术咨询电话:2684508 政策咨询电话:268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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