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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2026年昆明市教育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公告

来源:成都号 2026.05.23 05:53:37 阅读:93次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昆明市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对象范围为昆明地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二)昆明市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对象范围为昆明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及按规定参加教师系列评审的中等职业校外教育机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昆明市体育中级教练申报对象范围为昆明市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体育训练、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四)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评委会开评时间为准,不含被批准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条件详见《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二)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条件详见《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

  (三)昆明市体育中级教练申报条件详见《云南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四)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教育体育系列破格申报条件执行。

  (五)申报人的年龄计算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考核认定人员除外)。

  三、申报审核推荐程序

  (一)制定竞聘方案

  竞聘方案主要用于职称推荐申报及岗位聘用工作。各学校(单位)需严格按照本系列职称申报评审规定条件,结合省、市职称申报评审相关政策要求制定竞聘方案。方案须采用民主表决方式,在本校(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广泛征求意见,经80%以上教职工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需按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向学校(单位)职称推荐小组提交申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核验。申报人员须确保上传的证件照片、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同时作出书面承诺,对申报行为及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1.各学校(单位)须对照材料原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及审核结果提交职称推荐小组(推荐小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由推荐小组按照本校(本单位)竞聘方案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学校(单位)在全校(单位)范围内公布拟竞聘的岗位和条件要求。

  2.审核推荐工作完成后,须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评审条件、履职情况、教学业绩、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信息,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发布当天不计入公示期)。

  3.公示无异议后,在基层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实事求是反映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师德师风表现、申报评审条件达标情况、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贡献、推荐排名,以及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形成过程等核心职称推荐评审要素。

  (四)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1.省、市属学校(单位)编内人员及与学校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市级评委会;派遣制人员以派遣单位作为工作单位申报评审,按派遣单位性质确定申报流程。

  2.县(市)区所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非公单位)人员,经学校(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送市级主管部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须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并预留充足补充更正时间,逾期未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市级审核

  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市)区、各省、市属学校(单位)主管部门推荐的评审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对拟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的人员,在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j.k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举报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学校(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部门提出是否提交评委会评审的处理意见,逾期未提出处理意见的,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申报方式及受理时间

  (一)申报方式

【本地资讯】2026年昆明市教育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公告

  2026年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下辖各评委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统一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须登录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zjpt.km12333.cn)进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相关注意事项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6版)》(附件3)。

  (二)受理时间

  1.个人申报及学校(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6年7月2日至7月14日。各学校(单位)须于7月14日17:00前,将本校(本单位)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提交上报至对应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或省、市属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2.主管部门及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8月4日。各相关单位须于8月4日17:00前,按照管理权限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材料逐级推荐至市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逾期不再受理推荐。

  3.市级审核及评审时间:市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进入评委会评审的人员名单并完成公示备案;2026年9月,由市级评委会统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本年度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严禁填报、上传涉密材料,申报人对申报行为及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全权负责;经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后,在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审核意见仍存在问题的,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证明材料,同时附劳务派遣协议(仅需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相关内容及协议首尾页);省属在昆、其他州市委托评审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由具备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市人社局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送对应评委会;工商注册地在昆明的外省企业子公司(不含中央在昆单位),由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推荐;若为外省国有企业子公司,须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按国企人员职称申报要求由属地县(市)区人社局开展审核;昆明市工商登记的外省企业分公司,在昆申报职称,须提供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出具的审核推荐报告。

  (三)自主评审学校(单位)负责受理本单位在编、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人员对应系列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自行确定并公布本学校(单位)职称申报评审日程安排,自主负责本学校(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

  (四)申报材料上传要求参照《2026年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6)执行;个人证件照执行标准:蓝底一寸、JPG格式、宽高比例4:5;分辨率480*600至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用于制作职称证书,未按要求上传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各单位须将拟推荐人员《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及相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当日不计入),有条件的同步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结束后,公示表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评委会,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

  (六)本次申报须登陆“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s://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务”-“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签字确认并摁手印后作为附件材料提交;本次申报不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以及《学历认证报告》或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加盖档案专用章)等相关材料。

  (七)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外省及中央直属企业、部队工作调动到昆工作的人员,需对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进行确认,7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汇总本辖区内的此类人员信息,填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附件11)并将盖章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报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职称改革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八)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须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九)申报人员除须符合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外,还须自2025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其首次申报职称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

  六、相关激励政策措施的落实

  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各类教师群体职称申报评审激励政策,切实保障各类教师群体职称申报评审合法权益。

  (一)强化政策引导,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助力基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严格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参加职称申报评审时,不将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参加评审。对符合《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精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保障帮扶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合法权益,推动教育帮扶工作走深走实。

  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建立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帮扶教师在职称申报评审中的权益,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教育帮扶工作走深走实。

  (三)健全完善全市中小学校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审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党务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严格按照《昆明市中小学校党务工作人员待遇保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执行从事党务工作教师的职称申报评审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党务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四)加大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人才发展支持力度,切实保障经合区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权益,助力经合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 西双版纳州共同支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人才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文件部署,加大对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人才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经合区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合法权益,助力经合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关注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教师职称评审,提升其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精神执行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权益,不断提升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六)切实落实心理健康专业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权益。

  严格按照《昆明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将心理健康专业教师的教育工作经历、专业实绩及育人成果,纳入职称评审业绩认定范围,对持有相关心理健康等级证书的人员予以倾斜。

  (七)切实落实全年带队训练和比赛的体育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权益,推动学校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严格按照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全年坚守带队训练、比赛的体育教师在职称申报评审中的合法权益。

  (八)切实落实龙头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权益,助力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严格按照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落实集团化办学中龙头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权益,助力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提质增效,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七、申报工作要求

  (一)加强职称政策学习宣传与标准执行。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直接关系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各学校(单位)要扎实推进职称政策的学习解读与宣传引导工作,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和思想政治引导,确保广大教师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深刻领会政策精神,积极有序参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为职称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公平、规范、良好的氛围。同时,在职称申报推荐环节,不得将论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严禁在评价标准中简单设定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坚持以实绩、能力为核心的评价导向。

  (二)加大申报审核推荐培训指导力度。

  由于实行无纸化申报、审核、评审,各县(市)区、各学校(单位)须切实加大职称申报系统操作培训与业务指导力度,组织引导申报人员熟练掌握材料规范要求及系统操作流程,严防出现材料漏传、错传等问题,避免因操作不规范影响正常职称申报进度。

  (三)加大各环节倒查追责力度。

  申报人员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对推荐行为负责。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学校(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

  (四)其他要求。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职称申报评审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市教育体育局职改办联系电话:0871-65165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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