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本人医保卡挂号就医属于"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冒名就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并暂停联网结算3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涉及金额较大还可能构成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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