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仍未就业的人员,若距「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符合条件可自动延续发放失业保险金。
一、适用条件
延领一般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
②领金期满时距离「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
二、发放方式
符合条件即自动延续发放至「新」法定退休年龄。失业人员无需提出申请,社保部门将根据领金记录和年龄信息自动判别并延续发放。
三、注意事项
延续发放期间,失业人员需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完成每月签到认证。
申请流程
1、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首页找到并点击【社保·就业】,在【社保·就业】页面选择【失业】板块。
2、下拉页面,找到【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选项并点击进入,如确认继续领取,点击【是】进行确认,继续点击【签到】直至完成资格核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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