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租房房源通过5种方式筹集,户型以60㎡以下小户型为主,多孩家庭可申请更大户型。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详细内容。
一、房源筹集方式(5种)
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通过以下方式筹集:
方式一:集中新建
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方式二:配建
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方式三:改建
将符合条件的原有房屋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
方式四:收购
收购符合条件的现有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
方式五:长期租赁
长期租赁符合条件的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市发改、财政、民政等管理部门,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产业政策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情况等,组织编制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房源类型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三、户型面积标准
(一)一般标准
以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
(二)高层小高层
高层、小高层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
(三)多孩家庭
针对多孩和家庭成员较多家庭,可适当筹集户型面积较大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四、产权管理
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一)政府统筹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房屋权利取得途径及方式,房屋产权登记在市或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名下
(二)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中注明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屋性质
五、只租不售原则
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政府统筹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只租不售。国家及省、市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销售管理另有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六、社会力量建设
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经省或市部门批准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由社会机构利用单位自有土地及非政府性资金建设并用于向本单位职工配租的单位公共租赁住房:
(一)其配租对象、配租办法等,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二)社会机构应当将住房配租实施方案及配租结果报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备案
(三)此类公共租赁住房,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四)上市交易时,应当按规定补交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土地价款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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