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京工作、学习、居住的外省市户籍居民,可在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返回原籍办理。
一、办理条件
长期在北京市工作、学习、居住的外省市户籍居民,可在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所需材料
年满16周岁公民:

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公民:
需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提供以下材料:
•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 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 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交验材料
申请人前往受理点交验申请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
第二步:签订承诺书
现场签订《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第三步:采集信息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现场采集申领人人像、指纹信息。其中,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第四步:核对签字
申领人(监护人)核对《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四、领取时限
经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通过后20天领取居民身份证。
五、领取方式
• 本人领取:到派出所现场领取
• 寄递到家:选择寄递服务,快递到家
温馨提示: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代为领取,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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