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委申请缓学或休学。
户籍生入学条件
(一)九龙坡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九龙坡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招生划片范围实行就近入学。招生划片范围保持相对稳定。
1.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对口”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在学位紧张学校报名入学,除须满足“三对口”入学条件外,还须满足“提前一年落户”和“六年一户”规定,即适龄儿童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落户,且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学位紧张小学:谢家湾小学、区实验一小(西郊校区)、彩云湖小学、蟠龙小学、彩云湖森林小学、森林小学、歇台子小学、九龙半岛谢家湾学校。】
纳入可选择入学范围的小区(村社)适龄儿童,学校的剩余学位不能完全满足需求时,按照适龄儿童落户时间先后确定入学资格。未获得入学资格的户籍适龄儿童,在划定的原“三对口”学校入学或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九龙坡区的产权房上,且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除了出具前款所需材料外,还须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须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3. 不符合"三对口"条件
户籍在九龙坡区但不符合"三对口"条件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4.错过报名时间的适龄儿童
因特殊原因错过入学报名时间的适龄儿童,由对口学校登记,若对口学校有剩余学位,则由对口学校接收;若对口学校招生名额已满,则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5.残疾儿童入学
轻度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接收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极个别特别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办理缓学手续。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在解决九龙坡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入学的基础上,用学校剩余学位有序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1. 购房入学类
父(母)在九龙坡区购房(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51%)且居住(截至2026年5月)。
2. 积分入学类
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或务工且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积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5月)。
(三)“民转公”学校招生入学
重庆谢家湾学校:根据学校小学学位情况,优先解决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或业主子女入学,再按照教育部、市、区相关政策要求,落实特殊群体子女入学。若有剩余学位,则面向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均在华润二十四城楼盘(非协议入学房)的适龄儿童,采取“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生入学。
(四)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居住在九龙坡区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教育部、市、区相关政策要求,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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