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前需了解转入条件、所需材料及个账处理规则。
一、医保转入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佛山市外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佛山:
(一)在参状态转入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入。
(二)退休待遇地转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2〕6号)第九条规定,确定退休医保待遇享受地在佛山市的,可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入。
退休地确定需满足:参保人在佛山市实际参保缴费满10年,且各统筹区医保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
二、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1. 《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 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
其他情形材料:
3. 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委托代办的提供)
4.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办的提供,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并盖指模)
5. 存在转移年限重复的,需提供《处理社保关系转移年限重复问题申请书》及参保人佛山市社会保障卡
6. 跨省转移且存在职工医保个账转移的,还需提供参保人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
7.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个账转移规则
(一)省内跨市转移
佛山市参保人办理医保关系省内转移时,个人账户资金不划转、不提现。参保人在佛山参保后,原参保地的个人账户余额继续在原参保地管理使用。
(二)跨省转移
办理跨省医保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资金随医保关系一同转移,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处理。
四、线上办理入口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入:
1.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安装后,进入【地方专区】选择【广东省】,点击【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2. 广东医保服务平台(https://igi.hsa.gd.gov.cn/web/#/Index):进入【个人网厅】,选择【跨省转移接续转入地申请】
3.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五、办理时限
医疗保险转入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参保缴费凭证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不能办理,但可直接在转入地申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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