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租房实行差别化租金管理制度,根据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分4档确定租金标准。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详细内容。
一、租金标准管理
海口公租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项目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统筹考虑,按低于或等于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同地段(片区)、同类型的普通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水平,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和承租人支付住房租金能力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备案后公布,并适时调整。
二、4档差别化租金标准
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障对象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实际配租住房的建筑面积、家庭人均收入等情况核算,具体如下:
第1档:免收租金
适用对象:属本市城镇户籍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或本市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的
租金标准:免收租金
第2档:按公布租金标准的20%核算
适用对象:不属第1档的保障对象,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的
租金标准:公布租金标准×20%
第3档:按公布租金标准的60%核算
适用对象: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不含)至40%(含)之间的
< 租金标准:公布租金标准×60%
第4档:按公布租金标准的100%核算
适用对象(满足其一即可):
(一)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出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以上(不含40%)
(二)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且不属于第1档的
租金标准:公布租金标准×100%(即全额租金)
三、优抚对象租金减免
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租金减免。
四、租金收取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运营权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负责收取并按规定及其行政隶属关系上缴区财政,确保依规定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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