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加分条件
归侨及华侨子女、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的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在民族乡镇配置的学校完整接受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户籍考生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
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具备其他条件的军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联〔2024〕2号)执行。
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考生在各类项目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提交申请,由各联办部门审定核准。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