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 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有效证明
二、户籍生(视为三对口)额外材料
在上述材料基础上,还需:
1. 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 父母离异的,还须提供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三、随迁子女(购房入学类)材料
1. 户口簿
2.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3. 房产证(若因抵押、拆迁等无房产证,可提交购房合同、不动产证明或其他房产证明)等
四、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类)材料
1. 户口簿
2.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3. 在九龙坡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务工人员提供)
4. 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商人员提供)
五、残疾儿童
按实际情况提供残疾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咨询对口学校或区教委。
六、民转公学校材料
1. 户口簿
2. 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按学校要求)
3. 入学协议

4. 小学毕业年级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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