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社保关系转入可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支持五区通办。跨省转入需满足相应条件,省内养老失业保险已免办转移手续。
一、跨省转入条件
(一)养老保险转入
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应及时办理;非户籍地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建立临时账户。
(二)医疗保险转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在南海区参加职工医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南海区参保为最后参保地、曾参保地,在佛山市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0年且总年限满25年的。如不满足以上规定,南海区为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或南海区为户籍所在地且有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记录的,即可转入。
(三)失业保险转入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办理:在广东省失业保险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本省户籍人员要求返回广东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至广东省的;职工在职期间转换至广东省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省内转入政策
医疗保险转入:在我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其中之一到南海当前参保所在镇(街道)行政中心提出转入申请。
养老保险:自2021年4月1日起省内免办。
失业保险:自2022年7月1日起省内免办。
三、所需材料
1. "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其中之一(必要材料)
2.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免);《基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 存有养老保险两地重复缴费的,提供当事人社保卡(银行活期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4. 参保人委托申办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须当事人签名和指模)、参保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址
南海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支持五区通办。
六、预约方式
可通过以下方式预约:南海通APP;南海政务通微信公众号;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七、线上办理入口
1. 养老保险跨省转入:国家社保平台、掌上12333
2. 医疗保险跨省转入: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广东省)→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 广东医保服务平台(https://igi.hsa.gd.gov.cn/web/#/Index)→个人网厅→跨省转移接续转入地申请
-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3. 失业保险跨省转入:
- 国家社保平台(http://si.12333.gov.cn/184803.jhtml?menuguide=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 广东政务服务网→搜"失业保险转移接续"
八、注意事项
1. 社保关系转移申请表格可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关系前台申领。
2. 委托书没有固定格式。
3. 省内养老保险免办(2021年4月1日起)。
4.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的仍能办理转出。
5. 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转移。
6. 停保3-5个工作天后可办理转移。
7. 重复参保不可累加,由转入地社保部门退费处理。
8. 参保缴费凭证超有效期不能办理,但可直接在转入地申请。
9. 外国国籍人员能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