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日后退出现役并安置在我市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办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2024年3月后退役的,由部队统一与省本级社保部门对接信息及基金,无需参保人自行申请。

一、适用对象
2012年7月1日后退出现役并安置在佛山市的退役军人。2024年3月后退役的,按总对总模式完成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转移,无须参保人申请。
二、所需材料
1. 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队部门开具)
3.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队部门开具)
4. 银行汇款凭证(军队部门开具)
5. 存在两地重复缴费的,提供本人社保卡、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6. 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7. 当事人委托申办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当事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各区参保人可到参保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城中欧中心D座1楼D2电梯口侧社保咨询服务窗口办理。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办理:目前不支持线上办理。
五、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7-123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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