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程序:
(一)制订招生计划
城区百官街道区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规定的班额标准,结合现有教育资源和当年毕业人数,以本意见为指导,科学合理规范地制订2026学年新生招生计划,于2026年5月30日之前报区教体局和百官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发布招生公告
各幼儿园在报名日期前1周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公布幼儿园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收费标准、报名方式、咨询电话等。
(三)进行网上报名
1.幼儿父(母)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内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入园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名。
2.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每位幼儿只能由父(母)一方进行网上报名,不能多人同时给一位幼儿报名;每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
3.幼儿父(母)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若有违反将被系统锁定,无法进行报名操作。
(四)录取和现场确认
录取程序:幼儿园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后台审核和预录取,并把审核和预录取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父(母),父(母)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看结果。现场确认时,父(母)需随带幼儿及家庭户口本、房产证、预防接种证(必要时随带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或以幼儿园要求的材料为准,第三类对象的新居民子女需另向幼儿园提供监护人的《浙江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现场确认无异议的,由幼儿园发放正式录取通知和体检通知单。
录取原则:幼儿园应当先招收第一类对象入园,当第一类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其他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小区)、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录取,同为相邻小区按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录取,同为户房一致、同一小区按取得不动产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录取第一类幼儿后有余额的,再招收第二类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余额时,有户籍者先录取,按取得户籍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有余额,再录取有房产权者,按取得不动产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在录取一、二类幼儿后仍有余额的,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由幼儿园自主确定录取办法,招收第三类对象幼儿入园。已被录取的幼儿,不能再选择其他幼儿园报名。
(五)完成缴费注册

幼儿园招生坚持“先体检后入园”的原则,幼儿父(母)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幼儿体检合格证到幼儿园缴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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