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户籍居民在北京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需先经原籍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方可办理。
一、办理条件
外省市户籍居民在北京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意事项:申领人需先向派出所居民身份证窗口提出预申请并登记手机号码,原籍审核签发通过后将推送短信提示,收到短信后方可到临时证窗口办理。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预申请
申领人向派出所居民身份证窗口提出预申请,登记手机号码。
第二步:等待短信
原籍公安机关审核签发通过后,系统将推送短信提示。
第三步:现场办理
收到短信后,申领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就近到任意一个临时居民身份证窗口申请办理。

三、办理费用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元,可采取现金或电子支付方式缴纳。
四、领取时限
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立等可取,无需等待。
五、未成年人办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自愿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监护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临时身份证有效期
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
》》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