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才认定申报系统”默认同一人仅能持有一张有效人才证书。当取得更高类型的人才证书时,较低类型的人才证书将同步失效。
成都人才个人认定
一、哪些人可以通过个人申请进行人才分类认定?
根据《办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章第一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通过“成都市人才认定申报系统”提交个人申请:
1.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包括地方在职人员、自主创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离退休返聘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限申请A至C类);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满足《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明确的A、B、C、D、E、F类任一分类的认定条件。
二、个人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2类材料:
(一)基本资料
1.身份证或其他与社保关联的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护照等)。
2.在蓉稳定就业证明材料。根据人员类型不同,提交材料不同:
(1)地方在职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蓉社保证明(由“系统”自动比对);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2)自主创业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蓉社保证明(由“系统”自动比对);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在蓉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6个月以上在蓉纳税证明。
(3)灵活就业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蓉社保证明(由“系统”自动比对);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在蓉个人纳税证明。
(4)离退休返聘人员:与在蓉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6个月以上在蓉个人纳税证明。
(二)要件资料
不同《目录》项目要求提供的要件资料不同。具体可查看《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索引》,或申请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有效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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