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仍未就业的人员,符合条件可延续领取。延续发放政策分为两类人员,适用条件和发放方式各不相同。
一、延领一般人员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
②领金期满时距离「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
发放方式:符合条件即自动延续发放至「新」法定退休年龄,无需个人申请。
二、延领过渡人员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
②2024年12月31日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③领金期满时距「新」法定退休年龄超过1年,但距「旧」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
发放方式:需要本人自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旧」法定退休年龄,待遇期满后不再续发。
三、「新」「旧」法定退休年龄说明
「旧」法定退休年龄:指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实施前的法定退休年龄。
「新」法定退休年龄:指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实施后的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2025年1月1日起)
✅️男职工: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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