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类型
1. 随往子女信息变更
2. 居住地址变更
3. 户口地址变更
4. 其他个人信息变更
二、单位材料
1. 单位纳税材料
2. 单位诚信声明
三、申请人材料
1. 《申请人诚信声明》
2. 变更事项对应材料(根据变更类型提供相应证明)
(一)随往子女变更材料

- 结婚证
- 子女户口本
- 出生医学证明
-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判决书
(二)居住地址变更材料
1. 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
2. 自有住房:房产证/网签合同
3. 租住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
4. 租住单位公房:产权证明+居住证明
5. 居住亲友住房:房产证+《房屋诚信声明》+双方身份证
(三)户口地址变更材料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更新后的地址)
四、材料要求
1. 电子文件格式:所有材料均须提供PDF格式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 涉税材料签章: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核实后注明经核真实有效并签字后上传
3. 材料有效期:涉及有效期限的材料,提交时剩余有效期一般应不少于1个月
4. 住房要求:住房必须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且用途为住宅
五、注意事项
1. 北京市集体户口、学校临时户口不在受理范围
2. 三单位一致:《劳动合同》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及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必须保持一致
3. 延误提交导致证件失效责任自负
六、办理入口
通过北京国际人才网的业务办理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七、办理时限
自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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