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杭州市区考生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享有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2026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加强噪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市区所有建筑工程在中高考期间夜间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为:2026年6月1日22时至6月10日6时、2026年6月14日22时至6月21日6时、2026年12月31日22时至2027年1月8日6时。请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二、在2026年度高考(含选考)日(6月7日至10日)、中考日(6月20日、21日)、学考日(7月4日、5日),2027年选考(含学考)日(2027年1月6日至8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禁止在市区各考点周边实施下列行为:
(一)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
(二)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
(三)机动车船鸣喇叭;
(四)燃放烟花爆竹;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照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各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公开受理电话:110(公安部门)、12345(其他部门)。
本通告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如2026年度中高考等时间发生变化,上述噪声管理措施实施时间自动作相应调整。
特此通告。
附件:市区噪声分类及公开受理电话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市区噪声分类及公开受理电话
编号
噪声分类
公开受理电话
1
道路交通噪声
110

2
公共场所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音响器材噪声
3
商业活动中高音喇叭噪声
4
居民住宅建筑物内装修噪声
5
燃放烟花爆竹噪声
6
其他噪声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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