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山西生育保险政策对跨市转移接续和断缴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的生育保险权益。
一、跨市转移接续
职工生育保险关系可随职工医保关系跨统筹区转移接续。也就是说,只要医保关系可以转移,生育保险关系也随之转移。
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生育保险关系的,生育保险待遇(含生育津贴)由生育(或计划生育)时所在参保地落实。
二、断缴规定
中断3个月内(含3个月):
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且足额补缴中断期间医保费的,生育保险缴费时间连续计算,中断期间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基金按规定支付。

中断超过3个月:
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中断期间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不能享受。
三、身份转变处理
产假期间,参保身份转变的(如从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从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单位职工),按照发生生育(或计划生育)行为时的参保身份核发生育津贴。
四、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在办理转移接续时,应注意:
确保医保关系转移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中断缴费后尽快补缴,以免超过3个月影响待遇;
生育前保持参保状态连续性。
》》》山西省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通知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