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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山西生育险跨市转移接续办法及断缴规定

来源:成都号 2026.06.02 15:43:10 阅读:144次

  2026年山西生育保险政策对跨市转移接续和断缴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的生育保险权益。

  一、跨市转移接续

  职工生育保险关系可随职工医保关系跨统筹区转移接续。也就是说,只要医保关系可以转移,生育保险关系也随之转移。

  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生育保险关系的,生育保险待遇(含生育津贴)由生育(或计划生育)时所在参保地落实。

  二、断缴规定

  中断3个月内(含3个月):

  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且足额补缴中断期间医保费的,生育保险缴费时间连续计算,中断期间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基金按规定支付。

【本地资讯】山西生育险跨市转移接续办法及断缴规定

  中断超过3个月:

  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中断期间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不能享受。

  三、身份转变处理

  产假期间,参保身份转变的(如从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从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单位职工),按照发生生育(或计划生育)行为时的参保身份核发生育津贴。

  四、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在办理转移接续时,应注意:

  确保医保关系转移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中断缴费后尽快补缴,以免超过3个月影响待遇;

  生育前保持参保状态连续性。

  》》》山西省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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