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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辅导员招聘要求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并具备学生干部或相关经历。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学历要求
硕士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博士岗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五、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要求
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秘书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2)有2年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6月1日)。
六、应届毕业生要求
本次招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七、不得报考情形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等回避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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