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州教育局统一领导,州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本文详细介绍录取批次顺序及"批次清"原则。
一、录取组织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州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州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批次顺序
录取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
第一批:优质普通高中(合作一中、舟曲中学、合作藏中)
第二批:普通高中(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各县市高中)
第三批:职普融通高中班
三、批次清原则
录取执行"批次清"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① 第一批录取全部结束后,再投放第二批志愿
② 第二批录取全部结束后,再投放第三批志愿
③ 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
四、同批次录取规则
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
① 第一批次:先统招志愿录取,再统配志愿录取
② 第二批次:先按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完成计划后开放第二志愿
③ 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五、成绩并列处理
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的情况,则同时被录取。
六、录取分工
州级录取: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招生在州教育考试院进行录取
县市录取:其他批次学校招生由属地教育局和学校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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