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对象
(一)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
(二)在新区小学毕业,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二、志愿填报
(一)本学区学校志愿(上述入学对象均须填报)

(二)跨学区学校志愿(上述入学对象自愿选择填报)

(学校信息详见后表)
报名登记操作流程
(扫码查阅)
三、录取办法
先开展跨学区志愿学校录取,再开展本学区志愿学校录取,已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后续各类志愿学校录取。各学区学校优先满足本学区入学需求,空余计划按志愿顺序电脑随机录取其他报名小学毕业生。若第一志愿报名小学毕业生人数未超过该校此类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超过该校此类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此类招生剩余计划录取(若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的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此类招生剩余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超过该校此类招生剩余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第一、二志愿学校录取的,按照上述规则参加第三志愿学校此类招生剩余计划录取。
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上述入学对象,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30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统筹意愿填报,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7月2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四、日程安排

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义务教育入学咨询电话:028-68772822。
咨询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市民中心B区6楼8号窗口(兴隆街道集萃街598号)。
招生学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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