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镇痛是减轻产妇分娩疼痛的重要医疗手段。2026年山西生育保险政策明确,在DRG/DIP付费分组方案调整中,将分娩镇痛技术操作作为分组依据。
一、分娩镇痛纳入分组依据
山西明确将分娩镇痛技术操作纳入DRG/DIP付费分组方案。这意味着分娩镇痛将作为独立的分组因素,不再与其他分娩方式混在一起,有利于更准确地反映医疗资源消耗,为分娩镇痛提供更合理的医保支付。
二、报销政策
参保职工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含分娩镇痛),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和支付标准规定的:
不区分甲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
不设起付标准;

由生育保险按100%比例支付。
三、实施时间
全省各统筹地区DRG/DIP付费方式改革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改革未实施之前,住院生育医疗费(含分娩镇痛)实行按项目付费。分娩镇痛费用按项目付费时,同样享受不设起付标准、100%报销的政策。
四、支付方式改革
将参保职工在省内实施DRG/DIP付费方式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纳入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范围。特例单议、结算清算等按照各统筹地区按病种付费管理办法执行。在未实施付费方式改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仍采用原付费方式。
》》》山西省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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