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直属事业单位,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代管。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应聘人员应填写《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报名登记表),并按照《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点击下载资料目录)中所列清单准备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需提供,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
3.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1楼。
4.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5.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资料后,由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者列入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
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
组织拟招聘对象到公立医院开展入职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四)聘用事宜及工资待遇
1.由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与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工资待遇:按照政策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取消资格。
(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或致使相关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由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公示内容通过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发布。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及招用,已招用的取消资格或解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存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监察单位留置的;
4.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5.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提交伪造的学历、资格、资质文件或在招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8.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政策不宜招用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19379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6年5月29日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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